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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量:908

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即将对2020年度纳税事项进行年度税务审计,现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询价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

2. 资产总额: 1600万元 。

3. 项目最高限价:3200.00元(大写:叁仟贰佰元整)。

4. 项目时限要求:进场后 15 个自然日。

5. 项目服务内容:对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度纳税事项提供年度税务审计服务

6. 项目成果要求:根据服务内容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税务代理报告》及《地方税费审核税务代理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且机构注册地为福建省;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事务所等级A级以上(含A级)优先。

三、供应商应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事务所等级A级以上(含A级)证明材料(若有)。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胶装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其他相关材料的格式自拟,所有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北京时间)之前(指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2月8日上午12:00止(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中闽大厦B座9楼

   单位: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颖          联系电话:0591-2808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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