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入境最新须知
大盘点
近年来,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兴产物,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携带电子烟入境的广大旅客,应当在入境前了解相关的规定才能确保顺利通关。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我国对电子烟进境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电子烟?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
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等的电子烟组件;
烟具包括电子烟烟具、加热卷烟烟具和用于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的烟具,电子烟烟具是指将烟液等通过雾化等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装置;
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一个包装单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等。
随着产品的更新迭代,电子烟衍生出许多新奇百怪的造型,不仅外观各异,也融入了一些潮流元素。在电子烟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对其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为更好规范行业监管,2022年10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
电子烟的税号申报
通过货物渠道进口电子烟按照第33号公告规定的税则号列征收消费税,其中“不含烟草或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进口商品编号应填报24041200.00、“可将税目24041200所列产品中的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设备及装置,无论是否配有烟弹”进口商品编号应填报85434000.10。
根据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也增加了电子烟相关内容。
进境旅客携带电子烟的相关规定
《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对进境旅客携带电子烟的情况做了详细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
如果超出以上规定数量或容量,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全额征税。旅客带进征税的电子烟数量容量,限制在免税限量之内。另外,旅客免税携带进境电子烟的总值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海关提醒:
1.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
2.不满16周岁的旅客,禁止携带电子烟进境。
3.通过邮件快件个人物品进境的电子烟按照现行海关总署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烟草制品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海关小贴士:
烟草产品入境需注意:
卷烟、雪茄烟、烟丝属限制进境物品,旅客进境时可以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对来自港澳地区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
超过上述数量的,需要填写《申报表》,将有关物品交海关查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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