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禁止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的物品。
根据《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寄物品进口税计算公式为:应征行邮税税额=完税价格×行邮税税率。具体税率可以查看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例如: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千克;钱包、钥匙包的完税价格为100元/个。
(二)《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例如:《完税价格表》中未列明挎包、背包、提包的完税价格,其完税价格按照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
(三)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海关经风险分析或通过机检图像判别邮包内含应税物品或内有可疑情况的,将会对邮包实施进一步检查。这时候,邮政企业工作人员将会对邮包进行开拆,海关关员将会对邮包内每一件物品进行细查细验,查验完成后将放置《海关查验告知单》,并由邮政企业工作人员将邮包重新封包转下一环节。
4.收到的邮包发现破损怎么办?
如果邮包内发现“邮件破损记录单”,并附有邮政企业工作人员及海关关员的确认签名,那就说明该邮包在邮政开拆与海关查验前内装物品已损坏。遇此情况,可以联系邮政企业沟通索赔问题。
如果邮包内没有《邮件破损记录单》,只有《海关查验告知单》,但是收件人收到邮包时发现内装物品破损,那么就说明,该邮包在海关查验时内装物品并无破损,放行后有可能在邮政企业运输、投递过程中造成损坏,此种情况也可向邮政企业反映。
如果收件人收到的邮包外面有明显开拆及重新封装过的痕迹,邮包内亦未发现《海关查验告知单》,那就说明该邮包未经海关同意被擅自开拆。此种情况也可向邮政部门反映。
5.为什么查询邮包状态总显示“送交海关”?
EMS国际邮政包裹由邮局协助向海关提交通关申报,通常根据购买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商家提供的商品信息向海关进行申报。一般EMS国际邮政包裹编码为13位:2个字母+9个数字+2个字母。EMS国际邮政包裹会派发到当地邮局后进行通关申报。对于EMS国际邮政包裹,收件人可以电话联系当地邮局或者到邮局现场咨询。
由于大家一般是通过邮政企业查询邮件状态,邮政企业在其邮件管理系统进行了设置,从邮件进境起至收件人签收邮包前的整个过程,都只显示“送交海关”。实际上,涉及邮政部门从机场等口岸接收进境邮件包裹后,后续需采集相关邮件信息录入系统后向海关申报,海关对邮件实施快速监管并对部分应税邮件征税后放行,再交由邮政企业对进境邮包进行分拣及后续配送等多项工作。由于邮政企业的物流前段信息采集、仓储、分拣及后续配送等需一定时间完成,因此在中国邮政的查询系统中,此段时间均显示为“送交海关”。
6.可以自行向海关办理税款缴纳手续么?
石家庄海关已正式启用进境邮件税款信息联网项目。进境邮件收件人无需委托邮局线上代缴,可通过“掌上海关”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银联等掌上APP缴纳进境个人物品税款。除应缴纳个人物品税款外,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方式一: 海关端“协议扣税”。
使用邮件预留手机号码,在“掌上海关”APP、“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等注册实名账户,在“个人物品税款支付”服务栏,输入邮件号查询邮件应税信息,绑定银行卡完成在线支付。
方式二: 银行端“查询缴税”
通过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招商银行、兴业银行APP实名认证登录,搜索“个人物品税款支付”,输入邮件号查询邮件应税信息,完成税款缴纳。
完成税款支付后,可实名登录“掌上海关”APP或“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电子缴税凭证。
7.除收件人自行缴纳税款外,还可以委托邮政企业代理报关缴税吗?
当然可以,收件人可使用微信小程序“EMS国际邮件代理报关”签署服务协议,缴纳服务费(10元),委托邮政企业代理缴税。
8.为什么要求收件人补充申报?
海关的监管及税款计征要以邮件的品名、数量、价格等信息为基础。当寄件方填写的面单信息不够充分时,就需要收件人进行补充申报。这样有利于准确计算您的税款,保障您的权益。补充申报时,您需要提交:
(1)收件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申报信息,包括物品品名、数量、价格、币种等。
(3)价格资料,包括交易记录、订单、发票等。
(4)其他材料,包括处方、护照进境记录等。
税款计算主要依赖于邮件的申报信息,因此如实申报非常重要!伪报瞒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对海关计算的税款有异议,不要着急缴税,请联系邮政或海关咨询电话说明情况,可以进行补充申报。必要时,也可通过到现场面洽方式说明情况。
收到此类短信通知,表明邮件单面申报要素填写不规范,需要收件人补充申报。收件人可自行选择现场窗口申报或使用“EMS国际邮件代理报关”平台进行物品信息补充申报,海关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税款缴纳。
遇到以下特殊情况,需要邮政企业联系收件人进行进一步处置:
需补充申报:海关经审核对收件人申报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存疑,收件人须上传邮包内装物品清单、价格资料(如真实有效的购物小票、网上交易记录等)以及身份证原件图片等相关资料至微信小程序“EMS国际邮件代理报关”,通过邮政企业提交给海关等待审核。
需办理货物报关: 经过海关审核,邮包内物品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或限值规定的(单一且不可分割的除外)(可登录互联网查找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查询具体规定),需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需办理退运手续: 收件人无法办理上述2项手续,或其他原因需办理退运手续的,可向邮政企业提交退运申请,由邮政企业向海关申请并办理退运。
出现上述三种情况的,均由邮政企业通过短信通知收件人,如收件人无电话,无法接收短信,将按照面单地址邮寄《邮件处理通知单》给收件人,告知具体情况。请收件人认真阅读通知的内容并选择合适的清关方式。如对《邮件处理通知单》内容有疑问,可拨打《邮件处理通知单》上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国有文物、非国有珍贵文物、国家规定禁止出境文物不得出境。如需文物出境,在文物出境前填写文物出境申请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标明文物出境标识,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个人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经审核不允许出境的文物,由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发还当事人。
下列文物出境,应当经过审核:
(1)1949年(含)以前的各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2)1949年(含)以前的手稿、文献资料和图书资料;
(3)1949年(含)以前的与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有关的实物;
(4)1949年以后的与重大事件或著名人物有关的代表性实物;
(5)1949年以后的反映各民族生产活动、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和宗教信仰的代表性实物;
(6)国家文物局公布限制出境的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作品;
(7)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
根据海关有关规定,对个人邮寄进境的印刷品、音像制品的验放标准,不受《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中的免税额和物品限值的限制,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规定的免税、征税数量予以验放。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2)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3)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4)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1)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2)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
(3)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4)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超出上述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免税验放规定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上述进口货物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注意: 禁止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中禁止邮寄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
进出境邮件的面单上应写明邮寄物品的情况,包括品名、数量、价格等,不能笼统地以“日用品”“生活用品”“行李”等概括性词语描述。寄件人在邮寄时填写的面单信息是海关进行审核、检查的重要依据,邮件面单填写越准确,邮件的通关手续也就越简单便捷。如果寄件人申报不明确,收件人需要配合海关再次补充申报,由邮政企业通知境内收寄件人办理补充申报手续,收件人对补充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方式一: 现场窗口办理。收发件人接到邮政通知后到指定邮政办事大厅办理。
方式二: 在线办理。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序“EMS国际邮件代理报关”并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进行“补充申报”或“缴纳税款”等操作。
分运行李是分离运输行李的简称,是指旅客在本人在其进境后或出境前的规定期限内,以托运方式运进或运出的本人行李物品。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物品所有人凭有效的出境证件在出境前办妥海关手续。
首先,旅客本人入境时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其将有分运行李,由海关验核后,妥善保管该申报单。
收到分运行李运抵提货通知后,收件人可以向行李所在海关业务现场进行申报,并提交以下单证:收件人相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申请人的居留证件及复印件;提运单、装箱清单等相关单证;其他单证(例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代理人(公司)的身份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分运行李含有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许可证件的物品的,需要提供相应证件,等等)。
旅客本人入境时向海关申报将有分运行李,由海关结合随身行李情况核算分运行李免税额度,旅客后续可凭经海关核签的随身行李进境申报单享受免税额度。
免税总额度根据不同类型的旅客各有不同,凭本人有效护照及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居留证明、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其他相关部门的授权等材料确认。如进境居民旅客有合计为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度等等。
海关审核办理分运行李提交的单证后,如有超出限额的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需要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进口税从价计征。
注意:
1.分运行李如含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需要依法办理退运手续或货物报关手续;
2.分运行李不可含有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