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类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且自2022年起不再对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第二类4个税号农产品202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202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单位:吨 | ||||||||
分类 | 税号 | 产品描述 | 202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 | 2022年度可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 | ||||
本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 累计进口数量 | 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 本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 本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 | 本年度可签发在途证明数量 | |||
二 | 04021000 | 脂肪含量≤1.5%固状乳及奶油 | 179137 | 367231 | 188094 | 188094 | 0 | 197498 |
04022100 | 脂肪含量>1.5%未加糖固状乳及奶油 | |||||||
04022900 | 脂肪含量>1.5%加糖固状乳及奶油 | |||||||
04029100 | 浓缩但未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 |
说明:1.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2021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202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21年度触发水平数量;3.2022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2022年度协定所规定年度触发水平数量-2021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