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数据资产安全支撑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SZB-G-2026002
项目名称:数据资产安全支撑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528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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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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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数据资产安全支撑保障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项 |
955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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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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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1月15日,若合同服务内容未履行完毕的继续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则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0日 至 2026年03月17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1)至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的,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须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jszbdl@163.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0591-88308333)办理。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需与报名时登记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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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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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00056176980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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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号中闽大厦B座9楼
联系方式:姜女士0591-86112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联系方式:庄卉、郑雯青0591-88308333